劳伦斯迅速喊人,感觉不放心又自己上山去点人,同时准备了能够交易的物资。
以前一直都是打的小猫小狗,像是乌格人和库尔人。
猪蹄城那边的实力非常强,拥有许多强力的打手和精锐。
如果遭遇到对方的正规军的话,光是自己手里这点人根本不够看的。
劳伦斯非常担心这些事情,一想到自己手里这些乡野散勇和那些王国骑士的对比,就感觉无比忧心。
在这个时代,正规军只要凑够一百多,完全可以追着几千人的农民兵乱杀。
更何况这个世界还有超凡力量,可能有骑士、狂战士、巫师、魔法师等各种强力战斗单位。
当一脸纠结又害怕的劳伦斯带着三十人下山后,很快在普米修镇外面遇到了对面的四十人。
双方距离三百米的时候,都在看着对方的阵容。
三百米的距离已经不近了,尤其是双方的高度差不多的时候,远远看去只能看到模糊的人影。
换种说法,就是从商业街的一头看到另外一头,正常人的视线其实六十米外就模糊了。
骑士沃尔坎看着远处逐渐过来的队伍,那些人都老实的跟随在为首的男人身后,就算是走路的时候也保持着队伍的阵列。
和松散的农夫和临时凑集的强盗不同,这些人都拥有多姆羊作为坐骑,和路上遇到的那些农夫比起来,正规太多了。
身后原本已经等待着急了的野蛮人也都逐渐站起来,聚集在一起看着对面的来人。
一支完全的骑兵队伍!!
三百米,两百米,一百米!
五十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