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千蓦的起身,“有这么好的事吗?我们去。”
遗产找上门来,林千是真的没见过,她觉得要是真的,不要白不要。
林锡拧眉,“小财迷!”
林千扬了扬头,“在这个世界上不贪财的人才是笨蛋。”
她已经往楼梯走去,“我去换衣服,十分钟后见!”
林锡看她真的要去,忍不住好笑。
林千确实很喜欢钱的,因为过过苦日子,随时会饿肚子,没地方住。那种滋味,现在想起来,她都觉得难受。
所以她对钱财看的很重,就算被人说她是财迷也无所谓。
她唯一冲动的就是那次,把林锡给她的钱全捐给了孤儿院。
之后的好长一段时间,她都特别穷,穷到她拼命的工作,就算当时的老板想让她做同妻,她都差点答应了。
林千下楼来的时候,林锡也换上了礼服,白色的燕尾服,黑色的领结,他穿这样的衣服特别绅士,有点像电视里的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