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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3 / 3)

以前大学快毕业时,班上有个富二代同学大手一挥,在Dandisy订过席面。那是明馥夏人生中第一次出入那么高档的地方,洗的都起了毛边的棉麻裙子和从夜市上砍价砍到十几块钱的帆布鞋子让她跟那里格格不入。

尤其是之后发生的事,让她至今想起都有些手足无措,尴尬的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还是换别家吧。”明馥夏打住了回忆,“酒店那么多,我们再找找。”

“为什么?”郁秋宁不解,“你在别家有认识的人吗?他能给我们打折吗?”

“……”明馥夏尴尬,“没有认识的人,也不能打折。”

“那为什么要换别家?”郁秋宁追问。

明馥夏:“……”

“其实有这么一个人……我脑海里所有关于他的记忆都是尴尬又狼狈的。”明馥夏组织着语言,“而且这种尴尬记忆随着我们见面次数的增加也随之上升……我这么说你能懂我的意思吗?”

郁秋宁翻着死鱼眼看她。

明馥夏决定讲得简单点,她手舞足蹈地比划:“我的意思是说,有个人,我见了他就要倒霉,所以我要尽可能的减少和他碰面的概率。”

“我这么说你懂了吗?”

郁秋宁面无表情:“懂了。”

郁秋宁:“但是这跟你去不去Dandisy有什么关系,你说的那个人也不一定会去吧。”

明馥夏:“……Dandisy是他家的产业,他偶尔会去巡查。”

郁秋宁:“……”

哦莫确定了。

她可怜的哥哥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嫌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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