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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塞北平田出新贵 194章 阴风劲悸,羽檄相惊(自传)一(1 / 3)

为子死孝,为臣死忠,为兄死义,这点道理,我爹在我四岁时,便教会了我。

当年,爹官运亨通,从黄门郎直升华兴郡郡守,成为受人敬仰的封疆大吏。

我想:这正是爹始终秉承家国大道的结果。

万籁俱寂,我坐在赤松郡不知名的小石头包上,瞧着二牛帐中的油灯缓缓熄灭,心想:做人,还是本分一点比较好啊。

四年前,大哥的爷爷刘兴,为了大凌河边的那点地,敲诈勒索,强行并购。最后,刘德生在轻音阁为官老爷们置了几桌酒,送了些金银,居然不了了之。我清晰的记得,那天,父亲独自一人在屋里喝着闷酒,醉醺醺地对我说,“将来你要是做了大官,可不要学爹这般无能,最不济,也要霞灿松坚,为一方百姓,争一个道理。”

当时的我,如此回答,“爹,战场上杀人,官场里吃人,人情世故、脸厚心黑、揣摩门道、把风站队,孩儿这种浪荡性子,学不来。”

当时的父亲似乎有些失望,也有些欣慰,他摸着我的脑瓜点了点头,“随你吧!”

那一年,我九岁,决心弃文从武,立志要做一剑惊鸿的大侠!

......

二分明月凄迷,赤松的玄度,远比家乡的,要来的凄凉。

剿灭第三波贼匪后,为了有效防备敌人夜袭,我主动接下了深夜值守的担子。

屁股下的小石头,已经微凉,对于放夜哨的人来说,此刻最难熬。

我不得不想一些事,让自己精神起来。

旬月前的偃山之战,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杀人,厮杀过程中,倒是不觉如何,平静之后,粘稠的血液糊在身上,剑上充满了血腥气,梦中亡魂寻我而来,那感觉,果然和杀鸡屠狗不一样。

但我明白,大哥做的事儿,是对的;

我也明白,想要开辟一个新的愿景,有些人,得死,有些人,得杀;

我更明白,我学剑,除了一剑惊鸿,还有涤荡污浊!

想着想着,我打了个哈欠。

完啦!又困了!这可咋整?

被困倦叨扰的百般无奈之下,我倏然拔剑,凌空舞了个剑花,从脑海里翻出了那本早已背诵的滚瓜烂熟的《石鲸剑》。

明月半勾,悲风万里,耍一耍手中的剑,敬一敬下面的故人,也是很好的!

......

前方路途,万分凶险,大哥第二日决意,虚晃一枪,改变北上赤松郡郡守府扶余城的打算,改道向东,先去天池猎取琴虫,而后在那里等待夏老大,再一同赶往扶余城。

我脑子不如大哥灵光,但我看声东击西这种事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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