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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老子讹死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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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小王没什么问题,早点让他回去吧,他身上有伤,家里还有个才十岁的妹妹,家里不能离人。”王建国说道。

李明刚要张嘴,王建国不给他说话的机会,继续说道:“你我都知道,眼下的情况和平时有点不一样,既然人没有问题,那就不要把人留在这里,万一要出点什么意外,你想解释都由不得你了。”

“我不希望好孩子出意外。”

最后一句,王建国加重了语气,然后又带着几分开玩笑的意味,说道:“真要有什么玩意,那我就带着他妹妹去找你们队长,以后你负责领养他妹妹,还有他父母欠下的债务,接近八千块钱。”

李明秒懂王建国的意思。

现在是严打期间,滞留在警局的风险实在太高了。既然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王德宝参与了赌博团伙,那就别让这孩子继续陷在麻烦里。

但李明犹豫的是,要说王德宝是赌博团伙的一员,他肯定是不信的,而且证据也不支持。但要说王德宝不是个赌徒,一次赌博都没参与,他也是不信的。

所以,李明其实还是倾向于相信侯桂芬的举报,他认为王德宝确实参与赌博了,赌博团伙除了陈二狗始终一言不发,其他成员都能证明。

但难点同样在这里,他不能因为赌博团伙的一面之词就抓人,还需要物证才行。

毕竟王德宝不是什么臭名远播的犯罪分子,更没有什么斑斑劣迹,相反,这可是个身世可怜的孩子,但他并没有怨天尤人,自暴自弃,反而努力工作养活妹妹,想法设法偿还已故父母的债务……这么负责任有担当的少年,抓起来说他是罪犯,李明自己都觉得这会成为自己一辈子的污点。

不管是于情于理,还是于公于私,李明都不愿意为难这样的孩子。

人心都是肉长的,他李明又不是那种拿人血染红自己顶戴花翎的酷吏。所以,就别扣留王德宝,考验人性了。

考虑了一会儿,李明叹了口气,扭头对自己的同事吩咐:“放人……这件事回去不许多嘴。”

两个同事露出笑容,很干脆地答应下来,对此毫无异议。

王建国的大黑脸上终于露出轻松的笑容,扭头也叮嘱了自己这边参与此事的两个手下。

好在,本来王德宝就是以询问情况为由,滞留下来的,没搜身,没戴手铐,没去审讯室,所以出来也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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