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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明星疑是精神病 第九十一章 谁!才是大魔王!(1 / 2)

    伴奏一开始,就是欢快的架子鼓。

    节奏就给人一种明快的感觉。

    而当电吉他响起来的一瞬间,就给人一种,太欢快了的感觉。

    韩舟在台上,非常的轻松,非常有节奏感:

    “如果说你要离开我

    请诚实点来告诉我

    不要偷偷摸摸的走

    像上次一样等半年……”

    第一段一出,实际上已经为这首歌定下了基调。

    经典歌曲看词曲,流行乐看副歌,高音歌曲看爬梯,欢快歌曲看开头。

    更何况,这是一首流行摇滚。

    问题是,怎么这种词,你能这么欢快的曲给唱出来,而且还刚好合适?

    杨聪听到第一段,立刻意识到了原因。

    因为是爱的初体验,因为是初恋!

    分别绝对是悲痛的,但是初恋给人的感觉永远美好而快乐。

    这是每个人的真实感受。

    所以,这首《爱的初体验》是欢快的,也是悲歌,但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抽离感!

    居然用选题破解了选题本身的问题,这不是唱功,而是创作上的顶级才华,思维上的火花!

    杨聪感觉,大魔王探照……要裂开了!

    “如果说你真的要走

    把我的相片还给我

    在伱身上也没有用

    我可以还给我妈妈……”

    一边跟着节奏摇晃的陆晋在间奏非常疑惑:“聪哥,为什么照片要给妈妈啊?”

    “为什么这么写词儿?”

    陆晋是真的在学习音乐,想要学习,有机会像杨聪讨教,当然要问。

    杨聪看着傻孩子:“傻,除了妈妈谁会每天把你照片拿着看?”

    “好悲伤的词,如果只听不思考,你会觉得这首歌欢乐无敌,如果仔细想想……痛的绝望。”

    此时,节奏已经放缓了。

    “什么天长地久

    只是随便说说

    你爱我哪一点

    你也说不出口

    你认识了帅哥

    就把我丢一旁

    天气热的夏天

    心像寒冷冬夜……”

    杨聪心中痛啊,无论大魔王是他心中那几个中的哪一个,都是自己的前辈自己的大哥啊。

    但是杨聪知道,这一段出来后,大魔王要输了。

    无论大魔王唱得再好,那首《淋过的雨》都有抽离感。

    大魔王是凭借自己的唱功,把巨大的裂痕掩盖住了,有一种这里一马平川无事发生的感觉。

    但是,任谁走在这上面,都像是随时要跌入万丈深渊一样让人心悸。

    歌好听,但绝对不会说这首歌经典。

    歌改的精彩,但完成度最多是个半成品。

    而这首《爱的初体验》呢?完成度百分之百!把欢快和悲歌真正的完全结合了起来。

    这个不谈之外,它还特别好听,不是唱的好听,是写的本就好听。

    歌手纯粹的唱的好听唱的符合意境,固然很强。

    但是,写的就符合意境,写的就好听,编曲又好听又符合意境,唱的还好听,结合起来,可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

    “想要买酒来浇忧愁

    却懒懒不想出去走

    想要来一包长寿烟

    发现我未满十八岁……”

    陆晋震住了:“啊!?”

    这种级别的歌,你跟我说是《暗金之声》的参赛歌曲?不是说了比赛前三天,题目才发到歌手手里吗?

    周全欧也傻了,这难道节目组半年前就把题目给红皮鸭子了?

    不对啊,《暗金之声》上周才网络投票投出了这期的歌曲题目啊!

    这节奏,绝对在青年群体中引发狂潮,绝对是能名列一流的流行歌曲,是流行摇滚中比较偏向于流行,有资格成为金曲的歌啊!

    此时,韩舟依旧在台上,轻松的演唱着。

    韩舟的歌声很洒脱。

    “想要买酒来浇忧愁

    却懒懒不想出去走

    想要来一包长寿烟

    发现我未满十八岁~”

    这首《爱的初体验》听它的人很难想象这是1997年的歌。

    同年的歌曲还有《东方之珠》《大头皮鞋》《从头再来》《女人是老虎》《女人花》《朋友》。

    谁能想到《爱的初体验》是这个时代的歌?和这些歌是同年龄的歌?

    它甚至比《相约九八》还老!

    真正的青春无敌。

    经典乐队四件套的验一下,欢快的编曲,永不过时。

    那种年轻的朝气,让这首歌一直青春焕发。

    而词里面隐藏的悲,又让这首歌久经不衰,受人喜爱。

    而韩舟在台上的表演也已经到了尾声:

    “想要买酒来浇忧愁

    却懒懒不想出去走

    想要来一包长寿烟

    发现我未满十八岁

    是不是我的十八岁

    注定要为爱情流泪

    是不是我的十八岁

    注定要为爱掉眼泪^”

    是不是我的十八岁,注定要为爱情流泪?

    这太符合十八岁青年的脑子了。

    一句话,把十八岁的青年写活了过来。

    唱到最后,红皮鸭子在话筒前,虚空弹吉他。

    最后一个干脆利落的结尾。

    现场观众马上尖叫了起来。

    《淋过的雨》,很好听,观众听完回想……大魔王探照真牛牪犇!

    一首悲歌能唱成这样?

    但你问他们下台后会不会继续听这首歌。

    恐怕重听的激情并没有那么的浓烈。

    但是这首《爱的初体验》,听完后,观众都震住了。

    好听啊!

    好听两个字,杀死一切。

    就像对电影来说,好看两个字,杀死一切。

    大魔王把《淋过的雨》抬到了原歌曲触及不到的艺术高度,以及演出效果高度。

    而红皮鸭子,用《爱的初体验》告诉观众:这题……很难吗?

    这其中的区别。

    就像是大魔王用了毕生所学,把高考作文写成了范文。

    而红皮鸭子随手一写,从开篇到结尾,灵气斐然,那种灵气,让人无法直视,让人难以忘怀。

    难他天?!

    杨聪起身:“问一个问题,问完我再说我对这首歌的看法。”

    “红皮鸭子,《爱的初体验》这首歌,是你什么时候写的。”

    韩舟提起话筒,鸭子嘎嘎嘎的声音:“昨天。”

    杨聪懵了:“啊?”

    韩舟:“虽然三天前就接到了任务,但我在拍……片子,没什么空,所以昨天才写。”

    陆晋:“是拍电影电视剧那种片子,还是去医院拍那种片子?”

    杨聪:“你这么问礼貌吗!?我来问。”

    “红皮鸭子你是带病在演出吗?”

    带病?精神病算吗?

    韩舟:“算是吧。”

    杨聪:“啊?怎么伤的?”

    韩舟捂着胸口:“魔方唱《三只鸭子》把我搞伤的,伤了我的心。”

    现场观众愣了一下,随即哈哈笑了起来。

    搞了半天,你在玩儿梗是吧?

    李豆豆起身:“假作真时真亦假,亦假亦真,不知道哪句是真的,那你敢用未来十年发个誓吗?”

    “你发誓这不是凑巧题目赶上了你已经写过的这首歌,还是真的是昨天才写的。”

    “如果说谎,单身十年!”

    陆晋傻了:“你认真的吗?这么毒吗?”

    韩舟:“的确是昨天,这首歌才第一次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我发誓。”

    嗯,这么发誓应该没问题。

    大魔王在旁边鼓掌:“厉害,创作型歌手?”

    “运气好运气好罢了”韩舟客气了客气。

    杨聪有点犹豫了。

    “大魔王的身份,我大概有七个名字,但是让观众投票刚好投到可能的那个名字,不太现实。”

    “而红皮鸭子呢,应该比较年轻……年轻一代歌坛我不是很熟悉,陆晋你知道吗?”

    陆晋:“我来问问。”

    “红皮鸭子,你不到三十岁对吧?”

    韩舟:“当然不到三十岁,我很年轻的。”

    陆晋:“这么年轻,又才华横溢的……”

    韩舟打断:“你们要是摘下我的面具,会发现我是靠脸吃饭的。”

    “咦~”

    “吁!!”

    现场观众起哄。

    韩舟:“你们听歌还是看相声?吁什么?”

    陆晋倒是被提醒了:“你认识林惜杭吗?燕京天桥相声现在的二代大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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